杭州市政府将用一年时间专项整治食品安全 |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1-11-25 浏览:8801次 |
“力争通过一年的专项整治,使杭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达标、规范,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 昨天,杭州市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以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并提出—— “对限期未完成整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的获证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加强对区域性产品的整治力度,将肉制品、豆制品、炒货、粮食制品等列为重点整治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 “建立明察暗访、举报奖励制度,坚决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偷工减料、掺杂掺假等各种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 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现存35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分三类 “对已获取生产许可证的1354家企业,通过巡查、抽检等日常监管方式,掌握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尚有缺陷的企业名单。对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杭州对现存的35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对照《标准规范》,结合加工小作坊的实际状况,将其分为A、B、C三类: A类生产条件较好、产品质量稳定,通过帮扶和重组整合能够取得生产许可证的。 B类位于偏远农村,具备一定的生产条件,加工当地群众生活需要的传统食品,通过整治能够达到《标准规范》要求的。 C类位于乡镇所在地以上地区,达不到生产许可证标准,或位于偏远农村,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的。 对A类小作坊,加大帮扶指导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整合提升,积极帮助其获取生产许可证;对不具备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一律取缔;对偏远农村的豆制品、食用植物油加工等B类小作坊,要督促、指导其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整改提升,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未能达到《标准规范》要求的B类小作坊和C类小作坊,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牵头,联合有关部门依法限期关停、取缔。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开展食品质量定向监测跟踪监测 杭州市政府提出,要充分利用质量监测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并加大处理力度。 对散装食品以及现场加工制作食品,重点检查配料成分、微生物含量以及禁用工业化学品等情况;对包装食品,重点检查其合格证、保质期、添加剂、理化指标等内容;要突出检查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消费安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依法查处。 消费领域食品安全重点整治200平方米以下餐饮店 重点整治对象,是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店;重点区域,是主城区、城中村、城郊接合部、外来人口聚集点、县城、中心镇等小餐饮比较集中的区域;重点内容,是无证照经营、餐具不消毒、室内外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杭州市将创建一批亮证照经营管理的小餐饮示范单位,提升一批小餐饮规范经营单位,整改一批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小餐饮经营单位,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的小餐饮经营单位。至今年底,全市主城区创建50条示范街(社区),县(市)创建2-3个小餐饮示范点。 目前,将通过拉网式排查,在摸清辖区内无证照小餐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将无证照小餐饮分为几类:经整改后即可发证的;短期整改达不到准入条件,但通过管帮结合并在一定整改期限内有可能达到基本要求且在整改期限内作出食品安全承诺的;整改达不到要求的。 要加强分类管理,做到分层、分类统筹安排,分批分步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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